青海省确定引进外资投向重点领域和地区 (2000年6月6日)

2003-09-22 00:00

  记者6月6日从在此间召开的青海省外经贸工作会议上获悉,青海省将根据西部大开发中确定的四大支柱产业、四大优势产业和三大经济增长点,确定今后青海省利用外资的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

  据了解,青海省今后利用外资要突出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基础设施建设和青海省特色经济的特点,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高新技术、资源开发、环保产业、生态建设、创汇产业、农畜养殖加工、中藏药种植加工、高原特色旅游等领域。合作的方式包括同外商合资、合作,出让企业股权和经营权,鼓励外商兼并、收购和承包国有企业等。优先利用外资的重点区域是省会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和黄河沿线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