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使领馆公证申请表》1份;
(二)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三)申请人有效的在新西兰合法有效签证页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申请公证种类,提交其他材料(请参见以下“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五)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房产事务公证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
(六)申请人自行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也可参照本网站提供的公证书参考格式,不可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
请注意:
1、申请人草拟委托书、声明书、诉讼文书等时,需打印或清晰书写,不得涂改。
2、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文书各项内容,如有遗漏或错误,责任自负。
3、公证文书须在使领馆可受理的公证范围(见申请条件)。
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种类 |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具体要求 |
委托书 公证 | 1、委托书文本;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存折、股票开户凭证、银行贷款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 2、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完备;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4、夫妻共有财产的,双方应共同办理;其中一方不能到场的,应有其本人签署的书面意见书。 |
房产委托书公证 | 1、委托书文本; 2、涉及房产转让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若房产为二人及以上共有,还需提供共有人的结婚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签字; 2、转让房产但没有房产证的,须先办理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3、房产证登记为二人及以上共有的,应当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不能到场的应有本人签署的书面意见书。 |
寄养委托书公证 | 1、委托书文本; 2、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 3、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如儿童出生证)。 | 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同时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父母一方为中国籍即可办理) |
声明书 公证 | 1、声明书文本;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等。 |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
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 1、声明书文本; 2、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请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无配偶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 3、未婚人士如处理房产、办理户口等事项需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 4、有特殊情形的,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办理。 |
指纹公证 |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 当事人应当亲自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
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3、有关文书原件。 | 1、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表格、单据等(文书上不得出现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公章或签署);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
领取养老金资格公证:须本人亲自办理。提交护照、离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无须填写《公证申请表》),即办即取,无需缴费。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或遇特殊情况,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