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公证所需材料

2017-07-03 06:00

(一)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使领馆公证申请表》1份;

(二)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三)申请人有效的在新西兰合法有效签证页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申请公证种类,提交其他材料(请参见以下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五)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房产事务公证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

(六)申请人自行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也参照网站提供的公证书参考格式不可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

请注意

1、申请人草拟委托书、声明书、诉讼文书等时,需打印或清晰书写,不得涂改。

2、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文书各项内容,如有遗漏或错误,责任自负。

3、公证文书须在使领馆可受理的公证范围(见申请条件)。

                     

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

委托书

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存折、股票开户凭证、银行贷款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

2、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完备;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4、夫妻共有财产的,双方应共同办理;其中一方不能到场的应有本人签署的书面意见书。

房产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涉及房产转让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若房产为二人及以上共有,还需提供共有人的结婚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签字;

2、转让房产但没有房产证的,须先办理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3、房产证登记为二人及以上共有的,应当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不能到场的应有本人签署的书面意见书

寄养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

3、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如儿童出生证)。

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同时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父母一方为中国籍即可办理)

声明书

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等。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请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无配偶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

3、未婚人士如处理房产、办理户口等事项需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

4、有特殊情形的,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办理。

指纹公证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亲自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3、有关文书原件。

1、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表格、单据等(文书上不得出现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公章或签署);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领取养老金资格公证:须本人亲自办理。提交护照、离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无须填写《公证申请表》),即办即取,无需缴费。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或遇特殊情况,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