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放宽个体私营经济政策 (2000年1月11日)

2003-09-22 00:00

  西宁市决定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之际,进一步为西宁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发达地区的客商来西宁投资。

  据了解,西宁市工商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中,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例,特别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等方面制定符合西宁市实际的规定。鼓励申办非公司制小企业,鼓励科技成果参与投资等。

  允许企业在取得生产厂家销售权书后,经营小轿车、金银饰品等项目,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户经营农用生产资料,鼓励私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经营活动等。个体经营者出资购买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专利进行生产的,2年内减半收取各项费用。允许外地客商所办市场或企业试营2年,2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

  据介绍,去年,西宁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上缴税收超过1亿元,是西宁市历史上个体私营经济上缴税收最多的一年。(新华社)